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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02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省企业财务管理,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企业会计准则在我省企业有效实施,省财政厅将于2023年11月开展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25号-保险合同》。


二、培训方式及地点


1.线上、线下培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准则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省财政厅14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设分会场。培训同步网络直播。


2.线上自学。《企业会计准则25号-保险合同》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参训人员登录省财政厅“甘肃会计”网站自行学习,课件长期有效。


三、培训时间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准则培训时间:2023年11月8日下午3:00。


2.《企业会计准则25号-保险合同》自2023年11月10日开始可进行线上学习。


四、培训对象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人员,省政府国资委相关人员,省属企业、各市(州)相关企业财务人员。


在兰省属企业财务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主会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准则培训;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组织属地相关企业在当地财政局分会场集中学习。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请参加主会场培训人员于11月6日18:00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学习资料。请参训人员登录省财政厅“甘肃会计”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学习资料。学员自备文具。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协调安排好工作,确保全程参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并同时上报培训情况及相关影像资料。


培训直播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学习资料点击自行下载


甘肃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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