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2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近日,省财政厅制定出台《财会监督职责内部分工办法(试行)》,明确内部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主责落实落细。
一是构建架构,加强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厅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监督评价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统筹督促落实,按照承担财会监督主责任务将厅内处室(单位)划分为分域管理、综合监督、配合支撑三种类型,实行“统一领导、相对独立、综合统筹、集中行动”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二是立足主业,分域依法监督。各分域管理处室从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监督、加强会计行为及行业执业质量监督等方面依法履行分管领域财会监督主责,牵头负责各自领域财会监督事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闭环管理,归口综合监督。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履行综合监督职能,遵循管资金、管绩效、管资产、管财务“四管”原则,对归口预算管理部门的资金安排使用、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工作情况实施闭环监督,对归口预算管理部门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时督促归口预算管理部门落实部门依责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
四是凝聚合力,强化配合支撑。各配合支撑处室从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配合支撑,通过实施队伍强基、数字赋能、成效提升“三大工程”,配强财会监督队伍、提升监督能力,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监督效能,严肃监督问题整改、提升监督成效,保障财会监督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准确把握财会监督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牢牢扛起财会监督主责,推动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篇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