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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2024年内蒙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以下为通知详情: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