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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结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会计法》学习宣贯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现将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现将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