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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会〔2024〕48号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根据...
广东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公布,请仔细阅读,及时完成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以及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